新华时评:共建“一带一路”为全球人权治理提供新动力

发布时间:2024-03-29 10:24:16 来源: sp20240329

  新华社北京12月7日电 题:共建“一带一路”为全球人权治理提供新动力

  新华社记者谢彬彬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和新华社国家高端智库7日共同发布《为了更加美好的世界——从人权视角看共建“一带一路”这十年》智库报告。报告认为,共建“一带一路”,承载着人们对和平安宁的期盼、对共同发展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文明交流的渴望,致力于让共建国家人民过上免于匮乏、获得发展、享有尊严的生活,这实质上与世界各国人民对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不懈追求是完全一致的。

  当前,人类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全球人权治理也面临严峻挑战。共建“一带一路”顺应广大发展中国家希望通过合作发展促进人权的迫切期许,助力共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权进步,为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了新思维、新动力、新机遇。

  在布隆迪布班扎省吉汉加县,当地农户在稻田里给杂交水稻脱粒(2023年6月20日摄)。2018年,中国农业专家组在此设立首个水稻减贫示范村。当地政府提出的“人人有所食、人人有储蓄”愿景正在这里变为现实。新华社记者韩旭 摄

  对大多数国家而言,消除饥饿和贫困、加快经济发展是最紧迫而现实的任务。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发展促人权,积极帮助欠发达国家消除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发展瓶颈,促进共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夯实人权事业发展的根基,从而更好保护和促进人权。通过“一带一路”合作,中国向70多个国家和地区派出2000多名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向多个国家推广示范菌草、杂交水稻等1500多项农业技术,帮助亚洲、非洲、南太平洋、拉美和加勒比等地区推进乡村减贫。10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实施一大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动共建国家在铁路、公路、航运、管道、能源、通信及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长足进展,改善了当地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增强了经济发展造血功能。世界银行预测,到2030年,共建“一带一路”相关投资有望使共建国家760万人摆脱极端贫困、3200万人摆脱中度贫困。巴基斯坦伊斯兰堡和平与外交研究所主任穆罕默德·阿西夫·努尔说,从全球人权治理的角度来看,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具有多重作用。其中首要的就是它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增长,有助于快速消除贫困和改善人民生活条件,这是人权治理的关键。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共建“一带一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消除贫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让共建成果更好惠及各国人民,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权事业进步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在巴布亚新几内亚,扩建后的布图卡学园解决了3000多名中小学生的上学难问题;在塞尔维亚,“起死回生”的斯梅代雷沃钢铁厂保住了5000余名员工的“饭碗”;在非洲,“万村通”项目为千万非洲民众打开了解世界的窗口;在哈萨克斯坦,首都圈生态林建设技术示范项目助力构建哈首都圈生态防护屏障,减轻草原大风天气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在菲律宾,圣马塞利诺光伏发电项目帮助附近村庄不少女性就业,让她们既增加了收入又提升了家庭地位……10年来,“一带一路”合作帮助当地民众解决了燃眉之急、改善了生活条件,增进了共建国家的民生福祉,为各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瑞典“一带一路”研究所所长史蒂芬·布劳尔认为,“一个至关重要的理念是实现所有人的共同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带一路”倡议与人权事业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契合的。

  2021年5月17日,工人在河钢集团塞尔维亚斯梅代雷沃钢厂工作。新华社记者石中玉 摄

  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理念的生动实践,为全球人权治理事业进步提供了新的启示。在全球发展进程受阻的当下,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搭建起包容、务实的国际合作平台,其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精神吸引了全球150多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加入其中。共建“一带一路”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合作共赢破解发展困局、扫除发展障碍,形成了各国携手并肩致力于共同发展、共建各国广大民众向着更美好生活不断努力奋斗的强劲势头,为各国人权事业进步、为全球人权治理事业发展打下坚实根基,也充分证明“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的中国方案是提升全球人权治理水平的正确方案。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认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方向一致,有助于推动经济全球化更加平衡、包容、和谐发展,对于通过国际合作解决当今世界面临的诸多挑战具有重大意义。

  实现人人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共建“一带一路”走过了在共同发展中保障和增进人权的第一个十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共建“一带一路”迎来了更加广阔的发展机遇,“一带一路”建设必将推动共建各国实现更深远的发展,推动各国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全面的权利,也必将推动全球人权治理事业取得更长足的进步。

(责编:崔越、张悦)